根据规定,自2008年6月1日起,燃气热水器必须加贴能效标志,能效不达标的产品则要退市。燃气热水器能效标志分为3个等级:1级能效最高,热效率值不低于96%;2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8%;3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4%。没有能效标志的燃气热水器产品,不允许销售。